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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评选标准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5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原创

为进一步带动全校各级团组织按照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在学校团委的带领下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我校教学、医疗、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建设,拼搏创造,努力奉献,为推动我校向着“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医科大学”的宏伟目标快速前进做出应有贡献。学校团委将每两年对涌现出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团支部”、予以表彰。评选标准及流程如下:

一、评选标准

1、“优秀共青团员”的申报条件是: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道德品质高尚;勤于学习,勇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贡献突出;曾获市地级以上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者优先。

2、“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条件是: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道德品质高尚;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开拓进取,作风扎实;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我校的发展建设,成绩显著;从事团的工作一般应不少于1年;所在团委或本人曾荣获市地级以上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者优先。

3、“优秀团支部”的申报条件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学校党委的领导和指示精神。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全面加强支部建设,团的工作积极活跃,团组织工作有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效果好,团员推优入党比例高。

二、推报流程

“优秀团支部”由所在团总支推荐,各学院团委严格把关组织材料并上报学校团委。“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要从基层逐级向上推荐。推荐人选由学院团委考核、审定后,向学校团委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