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学院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强化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关于进行2017年本科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主体性原则:注重学院自我检查、自我改进,体现学院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
(二)目标性原则:注重以学院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关注学院定位与目标的确定与现实。
(三)发展性原则:注重学院质量保障体系的有效性,关注过程的改进和质量的持续提高。
(四)实证性原则:注重基于证据做出审核判断,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
(五)导向性原则:注重以反馈的问题为导向,学院制定改进或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按期完成。
二、检查时间
初步确定12月15日至29日进行检查,各单位检查时间为半天或一天(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检查形式
检查组成员在审阅学院自评报告和各项数据表格的基础上,通过听取学院汇报,听课看课,走访教学基地和教研室,深度访谈学院或学部领导、管理干部,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查阅相关材料等形式,进行公正客观检查评价,检查评价包括现场反馈和检查评估报告。现场反馈时,检查组成员初步反馈问题、不足并提出建议;检查评估报告按检查项目对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值得肯定、需要改进和必须整改的方面进行全面反馈。
四、检查组成员与分工
检查组组长由曹德品副校长和袁重胜副书记担任,检查组成员及检查项目分工具体如下:
一组成员:曹德品、袁重胜、毕晓明,检查项目:定位与目标、特色项目。
二组成员:王丽娟、谭仁杰、孙国栋,检查项目:师资队伍。
三组成员:朴杰、李勇,检查项目:教学资源。
四组成员:谷鸿喜、吴玉华、肖海,检查项目:培养过程。
五组成员:周艳娟、刘江恒,检查项目:学生发展。
六组成员:杨立斌、杨琳丽,检查项目:质量保障。
为了加强各学院之间的相互交流,学习其他学院在本科教学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与经验,现场检查特邀请各学院管理干部做观察员,每名观察员至少参与1~2个学院的检查工作。
观察员名单:牛玉梅、杨艳杰、薄红、吴江、张清媛、钟照华、隋树杰、刘明、张英涛、蔡峰、王政、张勇、徐娟。
五、其他事宜
(一)请各学院于12月8日11:00前通过学校办公网将以下信息发给教务处刘江恒。
1.检查时间段内的课程表(包括理论课、实验课、课间实习、毕业实习等);
2.学院汇报地点;
3.集体考察建议地点(40分钟内完成);
4.学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学院观察员参加检查的学院;
6.建议考察的2个实习基地名称和详细地址。
(二)教务处于现场检查前,将现场检查计划(各检查组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发给学院。
六、工作联系
联系人:刘江恒 联系电话:15804503833
教务处
2017年12月4日
时间安排
12月15日全天:基础医学院
12月18日下午:药学院
12月19日上午: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12月19日下午:生物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12月20日全天:第一临床医学院
12月21日全天:大庆校区
12月25日上午:体育学部
12月25日下午:黑龙江省医院
12月26日上午:护理学院
12月26日下午:第三临床医学院
12月27日全天:第二临床医学院
12月28日上午:口腔医学院
12月28日下午:公共卫生学院
12月29日全天:第四临床医学院
工作时间为上午8:20—11:5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