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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流动站2019年度博士后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5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科研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精神,学校依照《哈尔滨医科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哈尔滨医科大学关于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哈尔滨医科大学2019年度博士后招聘方案》,结合本年度博士后工作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申请者须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以国家政策为准),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二)申请者符合学校和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研究团队等相关博士后招聘标准,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的潜力。

二、招聘类别及比例

(一)招聘类别

博士后分为师资博士后、项目博士后和在职博士后。

1.项目博士后:根据在研项目(一般为国家级或重点重大项目)对基础研究人员的需求招聘的专职博士后研究人员。

2.在职博士后:面向外单位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招聘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3.师资博士后:面向招聘留校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招聘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招聘比例

招聘在职、年龄超过35周岁、本校毕业同一一级学科博士后人数不超过本年度招聘博士后总数的50%。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申请项目博士后须于2019年8月2日前,将《项目博士后入站申请表》、《博士论文》、博士在读期间科研经历相关佐证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课题、成果等)提交至药学流动站管理部门。

2.申请在职博士后须于2019年8月2日前,将《在职博士后入站申请表》、《博士论文》、博士在读期间科研经历相关佐证复印件(论文、课题、成果等)提交至药学流动站管理部门。

3.申请师资博士后时间根据大学科研处统一安排。

(相关材料请联系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索取)

(二)材料审核

(三)答辩评审

项目博士后、在职博士后招聘人选根据药学流动站组织的答辩评审结果确定。

答辩评审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诚信要求

申请者应公平参与竞争,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评审要求,诚实回答答辩提问。违反者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申请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招聘需求计划及薪酬:

(一)项目博士后:

合作导师姓名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团队依托项目总金额(万元)

拟招聘人数

薪酬(万元/人/年,大学统筹支付)

团队补助(万元/人/年,团队支付)

招聘详情

艾静

药学

药理学

140

1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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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本志

药学

药理学

55

2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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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智敏

药学

药理学

50

1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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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健

药学

药物化学

2000

2

15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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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树林

药学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100

1

1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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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振伟

药学

药理学

273

2

1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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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辉

药学

药物化学

2000

2

15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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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莹

药学

药理学

57

1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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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

药学

药理学

468

2

1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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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大岭

药学

药理学

310

2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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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导师姓名按照姓名拼音顺序排列)

(二)在职博士后、师资博士后:

1.全脱产1-2年。

2.薪酬:师资博士后脱产期间师资聘用单位统发工资正常发放,保留正常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关系,大学统筹支付补助4万元/年;在职博士后薪酬待遇由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

五、联系方式

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药学院科研科):

电话:0451-86614073

Email:email.gif

六、本公告由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负责解释与实施。

附件:

附件1:师资博士后进站流程及提交材料.rar

附件2:项目博士后进站流程及提交材料.rar

附件3:在职博士后进站流程及提交材料.rar

2019.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