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医科大学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及《药学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药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9名获奖学生,现公示如下(按学号顺序排序):
博士研究生:
202101090林彩姬
202101105郭莹莹
202101120于淑婷
硕士研究生:
2021020384 刘玲
2021020388 车海霞
2021020405 张玉涵
2021020430 陈永超
2021020458 宋佳慧
2021020474 马子越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2023年10月9日—10月13日,凡对上述入选同学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院纪委反映。
接待时间:每天8:00—11:30,13:30—17:00
联系电话:0451-86698524;电子邮箱:363549688@qq.com
哈尔滨医科大学药学院研究生科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