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6年各学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位类型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政治、外国语成绩 |
业务课成绩 |
总分 |
学术学位 |
1007 |
药学 |
36 |
108 |
294 |
专业学位 |
1055 |
药学 |
36 |
108 |
294 |
1.报考药学各专业考生执行A类考生国家线复试和调剂。
2.符合教育部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3.申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可享受加分政策,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项目不累计。
二、招生计划
药学院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数见附件1。
三、复试名单
第一志愿报考哈尔滨医科大学进入我校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2。
四、报考药学院考生复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2026年3月29日,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哈尔滨医科大学教学实验楼,具体教室和复试时间详见下表。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心理测评,考生需在3月26日前完成心理测评,未参加心理测评者无法参加复试考核。心理测评二维码如下:

药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地点 |
报考专业名称 |
考生报到时间 |
报到地点 |
复试时间 |
药物化学 |
3月29日7:00-7:40 |
哈尔滨医科大学,教学实验楼一楼39号教室 |
3月29日8:30 |
药剂学 |
生药学 |
药物分析学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临床药学 |
药学(专硕) |
药理学 |
3月29日7:00-7:40 |
哈尔滨医科大学,教学实验楼二楼45号教室 |
3月29日8:30 |
注意事项:
(1)复试可能进行到当天下午,未考完的考生不得离开考场楼,请所有考生当天自备餐食和饮用水。
(2)考生可携带纸质复习材料入场。考生不允许携带平板、手机、智能手表等任何电子记录元器件进入候考室,一经发现按考场违纪处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存入教学实验楼一楼手机柜中。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由药学院进行。
资格审查需以下材料:
(一)应届生
1.202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者,可提供考生编号后四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哈尔滨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要求本人签字,内容填写完整(见附件3)。
4.思想品德和学习工作表现鉴定表(见附件4)。
5.应届本科毕业生出示学生证或相关证明,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
6.政策性加分考生需出示加分政策相关证件,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及加分政策申请书。
(二)往届生
1.202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者,可提供考生编号后四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哈尔滨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要求本人签字,内容填写完整(见附件3)。
4.思想品德和学习工作表现鉴定表(见附件4)。
5.往届毕业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证件上交报考执业医师者,可提供上交部门证明和相关证件复印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纸质版。
6.同等学力考生(指大专毕业满两年者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7.政策性加分考生需出示加分政策相关证件,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及加分政策申请书。
以上材料一律用A4复印纸复印,复试当天上交给负责人。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复试考核内容
1.药学院组织复试考核,考核内容、试题数量和分值见下表。
(1)学术学位(含专业学位)考核内容、试题数量和分值
考试内容 |
总分 |
考核时长 |
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简答题 |
40分 |
20分钟 |
专业知识应用题(知识应用、科研能力) |
30分 |
外国语听说能力试题 |
30分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合格/不合格 |
合计 |
100分 |
(2)学术学位(含专业学位)复试参考教材
报考专业 |
学位类型 |
参考教材 |
药物化学 |
学术学位 |
《天然药物化学》(第八版)华会明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1-3章);《药物化学》(第九版)徐云根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1-3章) |
药剂学 |
学术学位 |
《药剂学》(第九版)方亮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
生药学 |
学术学位 |
《生药学》(第八版)叶敏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
药物分析学 |
学术学位 |
《药物分析》(第九版)杭太俊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学术学位 |
《药理学》(第九版)杨宝峰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药学分子生物学》(第六版)张景海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药学分子生物学基础) |
药理学 |
学术学位 |
《药理学》(第九版)杨宝峰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
临床药学 |
学术学位 |
《药理学》(第九版)杨宝峰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
药学 |
专业学位 |
《天然药物化学》(第八版)华会明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1-3章);《药物化学》(第九版)徐云根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1-3章); 《药剂学》(第九版)方亮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药物分析》(第九版)杭太俊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药理学》(第九版)杨宝峰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参加药学院组织同等学力加试,考试的时间及地点,于复试当天详询。
加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另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每门科目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录取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总分(满分500分)/5*50%+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所有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复试各单项成绩未达到学院设定的合格分数线,或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未达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如在我校复试阶段出现复试成绩(或学院各项单项成绩)不合格,后续批次不得再申请我校调剂。如考生执意申请,此类调剂志愿均视为无效志愿,不纳入相应复试名单。
录取成绩排名在报考学院该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数之内者确定为拟录取考生。若考生录取成绩相同,学校将依次按照初试成绩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八、复试成绩查询及查看拟录取名单
请各位考生关注微信公众号:哈尔滨医科大学药学院,见下方二维码,复试结束后在微信公众号端查询复试成绩及结果,并在我院规定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我校将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7日。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药学院本专业本研究方向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录取成绩依次递补。
九、研究生导师的确定
待硕士研究生录取(含调剂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按照学校通知时间在系统上进行师生互选工作。采取师生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导师,每名导师每年招收的硕士生总数一般不超过3人。
十、咨询、监督电话
复试过程中有异议者须在复试结束后在报考学院规定时间内向复试学院反映。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451-86671349
药学院咨询电话:0451-86641806
十一、其他事宜
1.请考生定期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y.hrbmu.edu.cn/),查看有关复试和拟录取的通知。
2.进入我校一志愿复试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我校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志愿复试。
3.通过复试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待国家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七月下旬)。
4.相关条款或其他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