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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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建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5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原创

学生党建工作程序

一、确定积极分子

1、由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找申请人谈话

3、团支部组织投票选举

4、由党小组讨论推荐

5、支委会讨论确定积极分子

6、公布积极分子名单

7、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

8、选送学生党校学习

9、按时递交思想汇报

10、党支部不定期找积极分子谈话

二、确立发展对象及考察培养

1、共青团推优

2、由党小组、支委会讨论确立发展对象

3、党支部确定发展计划并报院党总支备案

4、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培养人

5、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教育考察

6、培养人定期向党组织汇报

7、党支部确定是否发展其为预备党员

8、将发展对象基本情况报党总支、党委批准

9、进行政审(本人家庭及社会关系)

10、由上级党总支在群众中考察听取意见

11、公示

三、履行发展程序

1、党支部指导申请人填写志愿书

2、党支部召开接收新党员大会

3、上级党组织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

4、党总支对预备党员审批

5、党委对预备党员审批

6、组织员对预备党员谈话

7、张贴批复公告

8、新党员宣誓

四、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转正

1、由党支部及介绍人继续培养教育

2、预备期满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3、支委会讨论提出意见

4、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

5、党支部将有关材料上报

6、党总支审批

7、党委审批、注明党龄备案

8、张贴批复公告

9、档案归人事档案

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办法

1.提交入党申请书

2.团组织推优

3.支委会讨论研究确定

4.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

5.对表现优秀的积极分子由半年考察变成一季度进行一次考察

6.将表现突出的积极分子列入年度发展计划中重点培养的积极分子,对其进行更加细致的考察与培养。

7.发展对象必须是经过连续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且入党条件基本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集中培训;政审合格;入校开始无违纪现象;学习成绩合格,且平均分达到年级中等水平以上者。

学生党员发展步骤

1.每年12月初,各支部、总支,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比例和积极分子培养情况研究制定下一年的组织发展计划,上报学院党委审批。

2.团组织推优

3.班级民主推荐

4.党小组、支委会讨论

5.由半年一次考核变成一个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6.经过党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7.进行政治审查

8.将发展对象的材料上报党委审查,确定拟发展人员名单。

9.党委对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群众考核,根据情况确定发展对象。

10.进行入党前共识。

11.支部召开接收新党员大会。

12.党委组织员同入党人进行谈话

13.党委会审批

14.通报支部,支部负责人同发展人进行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