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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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3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原创

为使我院保密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并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如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保密工作的政策、条例、制度、规定和法令,并协助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二、督促、检查本单位、本部门的保密工作,保证党和国家核心秘密的安全。三、开展保密教育,培训保密干部。

四、组织开展每年“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的保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五、加强调查研究。经常分析保密工作的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划分保密范围,明确核心秘密和非核心秘密的界限,指导保密工作全面开展。

六、认真追查重大失泄密事件。查清事实,吸取教训。对失泄密情节严重者,应建议行政部门或纪检部门予以政纪或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应提请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七、协调和指导机要通信等方面的保密工作,促进学院保密通信工作健康发展。

八、主持召开保密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部署保密工作。

九、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同级党委交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