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构

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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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是在学校教务处和学院的统一领导下,主要负责本科教学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及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课程安排与教室使用管理、教学改革与研究、实践教学、学科竞赛、审核评估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目前药学院教学管理人员有教学副院长1人,教务科长1人。

教务科具体工作内容:

一、制定教学改革与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定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组织新增专业论证和省重点专业申报。

三、制定课程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编制学院相关教学管理规定。

五、编制和修订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任务和学年学历。

六、编排专业阶段课程表、教学周历及考试日程表,编排实验教学运行计划,保证教学秩序与质量。

七、做好校教务处与教研室协调工作,负责本科生、成人教育学生、留学生所需教学相关工作。

八、协调各学院、系教学管理及相关事宜,处理教学突发事件。

九、配合学校制定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教学质量评价与信息反馈。

十、配合学校制定和实施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宣传。

十一、慕课、资源共享课程的建设与维护。

十二、编制专业阶段考试、毕业答辩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三、配合学校进行青年教师岗前、岗位培训,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

十四、组织全院性考风考纪检查工作,并对有关问题进行处理。

十五、成绩录入级常规学籍管理工作。

十六、制定学院教学工作检查计划,总结教学工作经验,筹备学校教学工作检查。

十七、教学档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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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教务科,邮编,15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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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谢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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