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动主题及内容
(1)团日活动的主题:由校团委、院团委、团支部结合不同时期有关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重大事件、学校党政的中心工作等确定。确定主题时要保持与党组织联系和与时俱进的时代性,要充分体现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要确保团组织生活的严肃性,要达到青年团员进行学习交流的有效性等。
(2)活动内容和形式:可涉及学习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科学发展观、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学习学校党政的有关文件和精神。为丰富组织活动可开展演讲赛、辩论赛、知识竞赛、座谈会等,团日活动的具体形式也可以结合各系情况自行决定,纯娱乐性团日活动原则上不予开展。
2、团日活动的组织及要求
(1)院团委书记为活动组织的第一负责人,院学生兼职团委副书记为团支部团日活动开展的第一负责人。
(2)各分团委、团支部应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要求组织团日活动,并作好团日活动的相关记录。
(3)以各团支部为单位,保证每周主题团日活动开展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