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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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标准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5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原创

一、评选标准

1、思想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2、有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学校,热爱班级,积极参加学校、年级、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校学习期间品德评等评语为优。

3、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用人单位,认真履行就业协议,无弄虚作假现象。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本专业,认真参加实习,实习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5、连续二年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数量比例控制在当年毕业生总数的15%。

三、评选要求

1、 “优秀毕业生”评选是鼓励大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全面发展、提高思想道德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院系要本着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把工作切实抓好。不仅要认真评选、发现树立典型,而且要号召在校大学生学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典型、争做先进的良好氛围。

2、被推荐的毕业生需征得有关任课教师的同意,确实将最优秀的毕业生推荐上来。

3、各单位上报评选结果同时需上报2000字事迹材料。